二、申请条件:
1、不影响城市交通和市容环境;
2、特定路段、时间段。
三、申请材料:
1、申请书;
2、营业执照复印件;
3、身份证复印件;
4、实景效果图;
5、实施主体单位办理,因事不能前来办理的,应有委托书面材料(加盖公章),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四、办事流程:
1、县政务服务中心城管窗口受理
2、城管局执法大队审查
3、城管局审批股决定
4、县政务服务中心城管窗口领取审批通知书
五、审批时限:
法定期限20天, 承诺期限6天
六、收费依据及标准:
依据:依据建设部、财政部、国家物价局建城[1993]410号,省建设厅、财政厅、物价局建城字[1996]565号,省物价局、财政厅皖价费[2002]186号,240号,宿州地区行署物价局、财政局、建委、收费管理局建城字[1996]129号
标准:经营性占道:0.8—0.2元/平方米.日
施工占道:0.4—0.2元/平方米.日
非机动车占道:0.2—0.08元/平方米.日
其他占道:0.4—0.2元/平方米.日)
七、决定证件:审批通知书
八、年审要求:无
九、注意事项:申报材料,必须印章清晰,清晰可辨
窗口电话:2379048 投诉电话:2379110
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办事指南
一、设定依据:
1、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101号)第十四条
2、《城市道路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198号)第三十一条、第三十三条
3、《安徽省市政设施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五条
二、申请条件:
1、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理由并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;
2、要有相应安全措施;
3、申请人为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和社会其他组织。
三、申请材料:
1、申请书;
2、营业执照复印件;
3、身份证复印件;
4、实景效果图;
5、施工图、施工计划。
6、实施主体(单位)办理,因事不能前来办理的,应有委托书面材料(加盖公章),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四、办事流程:
1、县政务服务中心城管窗口受理
2、城管局执法大队审查
3、城管局审批股决定
4、县政务服务中心城管窗口领取审批通知书
五、审批时限:
法定期限20天, 承诺期限6天
六、收费依据及标准:
依据:宿州市人民政府宿政发[2013]9号
标准:1、预制块人行道:160元/日·㎡
2、现浇砼人行道:140元/日·㎡
3、土人行道:45元/日·㎡
4、沥青砼路面:280元/日·㎡
5、水泥砼路面:350元/日·㎡
6、各类沙碎石路面:150元/日·㎡
7、平侧面:150元/米)
七、决定证件:审批通知书
八、年审要求:无
九、注意事项:申报材料,必须印章清晰,清晰可辨
窗口电话:2379048 投诉电话:2379110